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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发展报告(2014)》今天发布
在2月10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科教司司长秦怀金发布了《中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发展报告(2014)》,全文如下:
一、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探索实践
所谓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走出校门后,在认定的培训基地医院以住院医师身份接受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着重培养临床诊疗能力。国内外长期医疗工作实践证明,医学毕业生成长为合格的临床医师必须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这座“独木桥”。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可以为城市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大批同质化的合格临床医师,有利于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缓解大医院始终处于“战时状态”的现状,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均等化医疗卫生服务。
我国的住院医师培训起自1921年北京协和医院的“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和总住院医师制度”。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对住院医师培训工作进行了长期探索,1993年原卫生部印发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2006年在全国扩大了试点。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驶入“快车道”。
二、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同志在《报告》序言中指出,“我国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加强临床医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基础工程,是深化医改和临床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治本之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务实之举”,深刻阐明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2014年,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取得重要进展。
(一)制度体系逐步健全。继《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之后,又先后印发培训管理办法、基地认定标准、内容与标准等系列配套文件,初步形成了培训制度体系。对培训的组织管理、培训模式、培训基地等方面作出了政策性安排,要求2015年各省(区、市)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出了“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刚性要求。
(二)保障政策有效衔接。一是与人事待遇相衔接。明确了培训对象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将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二是与财政投入相衔接。中央财政自2014年起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对培训对象的生活待遇和培训基地的教学实践活动提供专项资金支持,2014年15亿元补助资金已经下拨各地,住院医师待遇水平将得到更好保障。三是与学位授予相衔接。深化医教协同,明确要求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轨道,并规定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临床医师,可以申请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三)基地建设不断加强。在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基础上,国家公布了559家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央财政按照每家500万元的标准共投入18亿元支持培训基地开展能力建设。
(四)各地总体进展良好。截至2014年底,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区、市)均启动了这项工作。各地细化落实配套政策,认真制订招收计划,推动招收工作有序开展,在前几年已累计规范化培训近13万人,2014年全国新招收人数达到5.9万人。
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实施工作虽然取得了重大突破,但作为一项新制度建设与实施才刚刚开始,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前面的路还很长,地区之间、基地医院之间进展不平衡,政策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真正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还需进一步发力。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要求,完善体制机制。重点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搞好考核,加强全过程管理;围绕提高培训质量,制订培训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国开展督导评估;围绕推进协调发展,加强对工作薄弱地区和环节的督导检查,落实东部支持中西部的政策;围绕多层次人才培养,试点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第一健康报道/ (新闻热线52478634/18911595819) (责编 郝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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