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健康报道/ 记者 九剑 摄影报道
将于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备受媒体关注。北京市爱卫会办公室主任刘泽军日前在国家卫生计生委10日例行发布会上介绍了该条例的社会尽责与处罚力度:
刘泽军(下图)说:1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条例。
内容要点
(一)控烟工作坚持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管理与自律相互结合,实行政府管理、单位负责、个人守法、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市和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控烟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本行业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
(三)各级爱卫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行政部门的控烟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监测、评估和评比、表彰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控烟工作情况。
(四)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止吸烟;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重点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五)开展对吸烟行为进行干预和控烟咨询服务和戒烟服务。
(六)禁止烟草广告和各种形式的烟草促销、冠名赞助活动。
(七)强化《条例》的有效落实,明确对违法吸烟行为人以及场所经营者、管理者的处罚规定,对个人的处罚力度为50-200元;对经营者的处罚视其违法行为从2000元至1万不等。对烟草制品销售者的违法行为也是视其情节从1万元到20万元的处罚力度。
刘泽军强调,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随着北京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有的控烟法规已经不能满足保障公众健康的需要,为了减少烟草造成的危害,维护公众健康的权益,控烟立法应该说进展十分顺利,现在已经达到了初期立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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