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健康中国 民族医药(第一健康报道北京 记者韩琳)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会同13个部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是自2007年《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后,时隔10年,多个部门共同支持和推进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重要成果。
8月23日上午媒体通气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赵文华回答记者提问时,宣布五大举措,帮扶少数民族医药继承创新。
图为贵州侗族侗医吴通武熬草药为老人治眼疾(九剑摄)
一是深入推进少数民族医药文献发掘整理与系统研究,对前期已整理、理论体系较完善的经典文献促进其成果转化应用,对尚未系统发掘整理的少数民族医药加强记录并保存下来。深入系统地挖掘整理少数民族医药特色传统诊疗器具设备及民间特色诊疗技术并推广应用。
二是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医药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建立一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工作室、重点研究室(实验室)、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等。
三是以少数民族医药经典方剂、医疗机构制剂为重点,开展新药研发,改进制药工艺技术,促进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四是根据各少数民族医药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发展需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地开展少数民族医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是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增强少数民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创新主体充分利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少数民族医药及其创新成果。推动包括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遴选工作,并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 责编 薄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