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夜班医生工作16小时仅50元酬金每时仅3块
2016-03-11 16:16:36 来源:第一健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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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医生薪酬(记者九剑 人民政协报记者梁言北京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科主任温建民日前在提案中指出:如果不能建立一个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得不到提高,医改目标必将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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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全国政协委员温建民(摄影梁言)

温建民在提案中说: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但这一改革目前仍举步维艰,没有到位。长期以来,公立医院医务人员作为“干部”身份统一管理定薪,不能体现医疗行业特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医务人员整体收入偏低,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我国医生的薪酬不到人均GDP的1.5倍(2015年中国人均GDP是8016美元)这远低于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但医务人员的培养周期远远长于一般人员,一个普通医生一般要读书二十年以上,而且每年都要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经常需要值夜班,正常作息难以保证,工作压力、精神压力要远超其他行业人员。但薪酬水平却与付出严重不对称,劳动价值被严重低估,严重影响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很多医院都面临“招不到,留不住”的困境。70%以上的医务人员子女没有从医,部分医学院校招生难、生源质量下降,使得很多医生和业界学者都发出了“将来谁给我们看病”的嗟叹。2、薪酬分配要素不合理。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与绩效关联不足,而且基本工资非常低,以我们医院博士学位,工作八年的主治医师为例,基本工资只有2100元,奖金要靠所在科室的“收成”。因此像儿科、产科,病理科这种流水收入少的科室,虽然劳动强度大,压力高,风险高,但是奖金少,收入低,生活非常拮据。由此也滋生一些医务人员的不正之风,如收受药品“回扣”等。3、现有薪酬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劳动法。按《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节假日为300%。但这一法规在医院系统根本得不到实施,医护长期在夜间、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却没有拿到应有的劳动补偿。夜班费也少的可怜,值一个夜班(16个小时)只有50元的夜班费,每小时只有3块钱。

因此建议:

一、政府医改的财政投入要重点转为对人力资源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目前我国政府财政只能保障公立医院编制内退休人员的部分工资,绝大部分人员经费来源于医院自身的业务收入。因此,政府对医疗机构的支持,不能局限于建立机构、扩大规模和硬件投入上,应当把重点转为对人才的投入。

二、建议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合改革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具体做到:1、医务人员薪酬应该提高至当地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平均工资的3-4倍,再加上特殊津贴,夜班费,加班费和医生补助,医务人员的收入应该是社会平均工资的3-8倍,在初期可以先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3-4倍,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再进一步提高,直至达到国际公认的相对合理的工资水平。2、严格执行劳动法,在8小时以外加班的要按劳动法给予加班费,休息日、节假日加班的要给予双倍、三倍工资。此外,还应当将夜班费提高至合理水平。3、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吸引高精尖人才进入医疗行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4、建立非经济性薪酬制度,主要包括带薪休假、各类保险、灵活性退休、低收费饮食与住宿以及各种补贴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科主任温建民2016-3-4提案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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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秋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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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薪酬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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