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健康中国 民企(第一健康报道北京 融媒体中心)
12月22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意见》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企业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意见》从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组织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据中宏网(记者王镜榕 )原标题:中宏观察银温泉:为民企发展释放更大改革红利和政策空间。日前,中宏观察家、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所所长银温泉就《意见》精神及相关政策解读接受本网访谈。
图为2018年11月1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李涛摄
中宏网记者:您怎么解读《意见》出台的形势与背景及其现实意义?
银温泉: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民企发展释放了更大的改革红利和政策空间,非常及时、非常重要。民营企业正处于爬坡过坎阶段,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明确民企定位,切实抓好各项支持政策落地,推动民企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是摆在各级政府、各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
目前,一些民营企业发展遇到一些困难,其中有宏观经济环境的问题,有产业产品结构的问题,有自身经营的问题。“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一些企业之所以出现经营困难,主要是自身的产品结构和经营机制问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捞快钱”的时期不复存在,必须踏实经营,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
随着《意见》发布,各项改革发展政策已经明确,关键是撸起袖子加油干。民营企业要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理顺与劳动者的关系。要抓住我国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机遇,聚精会神办好实业,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准求卓越,加大技术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力度,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迈向产品、产业中高端。民营企业还要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守法合规经营,诚信守约,履行社会责任,重信誉、守信用,强化自我管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
中宏网记者:您对如何准确理解《意见》精神,当前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好有关文件精神有何建言?
银温泉:首先,要在思想上明确民企定位,高度重视民企发展。《意见》明确提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再次充分肯定了民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目前,民营经济税收贡献超过50%,国内生产总值占比超过60%、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占比超过70%、城镇就业占比超过80%、对新增就业贡献率超过90%。无论在经济建设领域、社会建设领域,还是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民营经济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依托力量,是我党执政的重要物质基础。要从思想上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无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完善,还是对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次,要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切实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产权。《意见》明确要求要“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财产”。有恒产者有恒心。建立有效的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制度,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对于民营经济多年来积累的大量财富,必须依法给予保护,以进一步增强企业家诚实经营致富的信心。保障民营经济财产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建设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推动政府治理法治化。稳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负面清单制度,认真践行“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产权保护和契约执行保护意识,建设诚信政府,坚决消除“新官不理旧账”的失信现象。要按照文件要求,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保障民营企业家在协助纪检监察审查调查时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财产,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财产权冤错案件,建立涉及政府产权纠纷治理的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的良好氛围。
第三,践行竞争中性原则,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意见》明确要求要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快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强化竞争性政策的基础地位。特别是,《意见》明确提出,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支持民企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发电售电业务,支持民企进入油气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领域,建设油气、成品油储运和管道运输等基础设施。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意见》还提出要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不能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所有这些,都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非常多、非常有前景的投资机会。
第四,要切实落实支持民企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还在2018年专门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对民企发展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国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鼓励社会投资等等。但同时不容否认,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普遍存在。民营经济在信贷支持、资源获取、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玻璃门”和“弹簧门”困扰,许多跨过了技术门槛和政策门槛的民营企业难以参与PPP项目。要按照《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完善金融服务业对民企、中心企业的支持机制,解决民企、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企民企融合发展、互利共赢。要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鼓励民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在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中积极吸引民企参与。同时,应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政府部门要创新民企服务方式,积极主动倾听响应民营企业自身经营诉求和政策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责编 秋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