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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康立法中国社科院董文勇首提国民概念

2017-03-03 10:03:55
健康阅读:
来源:第一健康报道

2017-03-03 10: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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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立法(第一健康报道北京 记者晶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董文勇3月2号举办的“两会代表委员专家健康中国座谈会上,抛出“为健康立法”以及卫生基本法立法采用“国民”而“公民”的概念,引起与会嘉宾和媒体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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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董文勇(右)发言(九剑 摄)

董文勇说:根据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经验及研究看,我国卫生立法的主要目标是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其实,任何一个问题都是多方面的,而改革涉及多方面,但首先要进行基础性改造。同样,卫生立法也是一样。所以,我建议制定在卫生法律体系中起基础性作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健康法》。

在回答第一健康报道提问“为什么要提出健康立法?”,董文勇特别强调了制定卫生基本法要注意四个问题

董文勇

一是应着眼于整顿基本卫生法律关系、明确卫生法治方向、确立基本卫生法律制度等基础性问题。

二是要明确立法的定位,基本法的特征应是宏观的、简单线条的、框架性的、指导性的,能够发挥为整个卫生事业“掌舵”、“领航”、“统率”的作用。

三是卫生基本法立法有必要引入“国民”这一概念。卫生基本法立法采用“国民”而不用“公民”的概念,不是单纯的修辞问题,而是关系到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方向、基本地位的政治和法律问题。作为卫生领域的母法,应当有责任反映卫生法的最根本的立场。

四是为保障立法科学、民主、有效、审慎,可同时准备多套立法方案以供评估筛选。

两会代表委员专家健康中国座谈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安全课题组联合主办;北京东方美食研究院特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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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秋时雨

关键词:健康立法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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