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母亲不治而亡,儿子悲痛之余欲找医生理论,情绪激动之下竟拳击医院保安,致保安轻伤。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医闹”案,判决被告人毛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毛某系南通通州人。2013年9月5日上午,毛某接到家人电话,其母亲因病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诊治,毛某即从南京赶回。当日午后,毛某得知其母已去世,遂于15时许赶至该院住院部八楼医生办公室找医生理论。被害人徐某受该院保安队安排前来查看情况。毛某因情绪激动,拳击徐某鼻部一下,致其鼻骨粉碎性骨折。经法医学检验鉴定,被害人徐某所受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
事发后,毛某于2013年10月24日主动到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与被害人徐某自愿达成庭外和解,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被告人毛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毛某系初犯、偶犯,且当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判决被告人毛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记者马超 通讯员金永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