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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后什么时间“放环”合适
顺产产后即时、产后42天、产后满3个月、剖宫产后6个月,均可考虑“放环”。如果月经已经复潮,应在月经干净后3~7天“放环”;如果月经尚 未复潮,应排除妊娠后再“放环”。如果产后出现恶露不绝、子宫出血、产褥感染等不正常情况,要等疾病痊愈后再考虑“放环”。哺乳期间子宫腔较小, 宫壁也 薄,应由医生测量子宫,选用大小合适的宫内节育器。等到停止哺乳、 子宫恢复正常后,还需更换一个稍大一点的宫内节育器。
“放环”是个小手术,不用住院。考虑“放环”的产后妈妈,应在上述合适的时间到医院,先行妇科检查、白带常规检查、测体温,未发现异常即可到门诊手术室“放环”。
宫内节育器的种类有很多,经过多年的实践改良,现应用于临床的节育器多为含铜或含药节育器,支架材料为塑料、聚乙烯、记忆合金等,外形也不单 一,有圆形、T形、V形、Y形及链条状等。不同材质及不同形状的节育器各有特性,因而可适用于不同体质及需要的妇女,需要手术医生根据产后妈妈子宫的大 小、形态以及以前“放环”的情况综合判断,选择合适形状和型号的“环”。
2.“放环”后可能出现哪些不适
由于宫内节育器对机体来讲是一个异物,而子宫对异物的反应就是企图通过收缩来排出它。因此,“放环”后主要的不适有下腹不适感、轻微腰酸、白带增多、阴道少量出血或月经量增多。子宫对“环”的适应需要一个过程,这些不适一般会在3个月内逐渐消失,不需要特别治疗。
3.“放环”后需注意哪些问题
“放环”后应注意以下问题:休息1~2天,1周内避免重体力劳动,以免造成“环”脱落和出血;保持外阴清洁,1周内不要盆浴、同房;头3个月内要注意“环”有没有脱落;定期检查,一般“放环”后3个月、6个月、12个月各随访一次,以后每年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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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秋时雨) 来源:广州日报